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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還政策

1. 序言

1.1 這退還政策 (「政策」) 適用於透過河哥海味的服務和/或網站購買產品的用戶。

1.2 這項政策為已透過網站購買產品的用戶提供退還服務的選擇。

1.3 所有字詞如沒有在此政策內界定,將會和使用條款 (可按此) 內的定義或解釋相同。

1.4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,請立即與河哥海味的客戶服務團隊聯絡。您亦可發電郵到 hogor.dryseafood@gmail.com.

1.5 網頁圖片因拍攝關係會與實際商品略有色差,圖片僅供參考,一切以實物為準。本公司不接受色差為由之退貨申請。

2. 退還條件和程序

2.1 用戶可以在收到購買產品後的三(3)個工作日內因下列理由要求退還該產品:

(a) 送達之產品並不是該用戶所訂購的,或該產品與在購買日期時的網上產品說明不符; 或

(b) 送達之產品已過期或損壞。

2.2 用戶只能退還下列的產品:

(a) 未消耗、未使用、無磨損、無破損和未清洗的;

(b) 保留原包裝;

(c) 未開封和未標記的; 和

(d) 完整的產品並且沒有被拆散成小份。

為了健康和符合衛生(例如,該產品是容易腐爛的),有些在網站提供的產品是不退還和不能更換的。請聯絡河哥海味的客戶服務團隊(您亦可發電郵到hogor.dryseafood@gmail.com ) 以查詢有關可退還之項目或產品。

2.3 要符合退貨的請求,用戶必須在該產品送達該送貨地址的三(3)個工作日,通知河哥海味 (可發電郵到hogor.dryseafood@gmail.com)。在收到退貨請求後,河哥海味會審核您的申請,並在其全權酌情決定權決定:

(a) 給用戶全額退還所購買的產品;

(b) 根據用戶在訂單中該項目所支付之費用退還該產品同等的價值; 或

(c) 告知用戶該產品並不符合此退還政策。

2.4 河哥海味會透過電子郵件來確認該用戶的退還申請,和當該用戶收到此確認電郵後,該用戶可聯絡我們安排退還的產品的方法。

2.5 用戶同意及負責支付有關退還任何產品給河哥海味所使用的費用,不論以郵寄或其他方式。河哥海味保留權利從退還的金額中扣除任何收集服務的費用。

2.6 河哥海味必須在收到和批准該用戶的退貨請求後才開始退還手續。在有爭議的情況下,河哥海味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
3. 無退還費用的義務

3.1 河哥海味保留權利不接受任何退貨請求,並不為此給予理由。

3.2 在不損害上述規定的原則下,河哥海味保留拒絕退貨要求的權利,其原因如下:

(a) 該產品退還時不是在令人滿意的狀況下歸還 (與原本的包裝相比) ; 或
(b) 該產品已被打開、使用或以其他方式拆開到一個不能出售的狀態。

為免生疑問,已標記的產品或以其他方式顯示為「減價貨品」或其它類似的字句均不符合退貨或換貨。